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提前支付,判决后依法向败诉方收取,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即向双方收取各自的诉讼费用。
2、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目标的利益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