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民法典》规定怎样办理再婚前的财产公证
法律分析:
关于《民法典》规定怎样办理再婚前的财产公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民法典》规定办理婚前的财产公证可以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公证并不会改变财产归属。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