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不能解除劳动合同6种人
法律分析:
关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6种人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出现以下的6种人的情形的时候,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诊断或观察期内的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病病人;在医疗期内的患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连续工作十五年,五年内即将退休的职工;以及法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