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
关于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4、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7、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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