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起诉费应该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由原告进行预交。如果是上诉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缴纳。在反诉案件中,应该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