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能补缴。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自劳动者参加之日开始缴费,未足额缴纳的可以进行补交,但是工伤保险仅保障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期间的安全,对于已经过去的部分用人单位无法补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